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论述,进一步传承红色文化,赓续红色基因,展示海丰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不忘初心、砥砺奋进的精神风貌和各行各业的建设成就,激发全县广大党员群众、青少年爱党爱国热情,凝聚起奋进新时代的磅礴力量,县委党史研究室、海丰县作家协会决定联合在全县范围内举办“海丰红色文学”主题征文活动。现将有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内容
以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实现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回顾党带领人民不懈奋斗的光辉历程、取得的辉煌成就,围绕海丰革命人物、革命事件、革命遗址、红色景点、红色乡村等红色内容,讲好海丰红色故事,彰显时代特色,奏响发展强音,展现海丰人民团结奋斗、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
二、征稿时间
2024年12月5日至2025年2月28日
三、征稿要求
1.本次征文活动只接受散文(非虚构)、诗歌、散文诗;
2.字数要求:5000字以内;
3.文末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作者单位、通讯地址、邮编、手机号码;
4.作品均需为原创新作,禁止一稿多投,杜绝抄袭,文责自负,一经发现,取消作品评选资格并通报批评;所有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用于出版作品集、举办展览和在相关宣传中使用,不另付稿酬。
四、稿件使用
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成立评委会,评选出入选作品若干篇,每篇入选作品稿费不低于200元,颁发入选荣誉证书;入选稿件结集出版。
五、投稿方式
1.投稿邮箱:SL22222@126.com
2.邮件主题格式为“海丰红色文学+作者+作品题目”。
中共海丰县委党史研究室
海丰县作家协会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