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融媒记者 曾国明 林彩红 吕嘉宇) 8月29日上午,海丰珠江啤酒分装有限公司与海丰县云水环保有限公司签订废水纳管排放协议仪式在海丰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厂区举行,标志着海丰县拉开了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创新实践的序幕,实现对标推进生态优美、绿色清洁、健康安全、绿色低碳、治理创新、开放共享等“六个湾区”重点建设任务的有效实践。
近年来,随着城市发展与碧水攻坚战的深入推进,海丰县污水处理能力已有质的变化,但污水处理厂的运作依赖于微生物的活动,缺乏碳源,微生物活力将减弱,对于污染因子的去除效果也将大打折扣,为了补充碳源,污水处理厂有时需要额外投放有机物碳源,保持微生物活性。另一方面,啤酒生产废水有着耗水量大、废水产生量大的特点,但大多数啤酒企业需要经过多道处理工艺,大量削减废水有机物才能排放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显而易见,啤酒企业产生的废水不含有毒有害物质,具有良好的可生化性和较高的含碳量,是污水处理厂“碳源”的绝佳补充。2020年底,国家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啤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修改单,允许啤酒制造企业与下游污水处理厂通过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合同,共同约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不再受纳管排污标准限制。汕尾市生态环境局海丰分局据此打破原有监管思维定式,结合海丰县企业实际,通过集体研究讨论,召集多方座谈,科学研判,推动实现啤酒生产废水的变废为宝,为海丰县践行低碳发展理念提供了一次成功的实践案例。
此次携手合作,为海丰珠江啤酒分装有限公司实现根本减负,助其轻装上阵,多创税收,提供了有利条件。该企业污水处理站参照2022年度废水排放量31262吨及治污成本费用进行推算,此次签订预处理废水协商排放接纳协议实施后,预计未来一年内,企业可节省电能约7万kW·h/年,实现约43.81吨/年二氧化碳减排,使企业节约20余万元的年污水处理费用,同时,更高的纳污限值也为企业松了绑,为企业日常合法经营提供了法规保障。海丰县第二污水处理厂也借助本次合作,进一步提高了污水处理厂污水氮磷去除效率和运行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