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兔呈祥新年好,四海欢腾满目春。今年是疫情防控政策调整优化后的首个春节,探亲、旅游、访友、返乡、休闲娱乐,出行客流大幅增多。为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全稳定、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海丰县委县政府严格落实上级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对春节期间工作进行科学安排和合理部署。全县各地各部门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从严从细开展综合督查和专项检查,扎实做好应急防范和值班值守工作,实现了全县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零伤亡”目标,为人民群众构建了一个安全、稳定、祥和、喜庆的新春佳节。
压力传导一线 力量布防前沿
针对今年春节,疫情防控进入新阶段,返乡客流量剧增等因素叠加。节前,海丰县多次召开专题会,要求各地各单位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从“早、实、细、严”做好节日期间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针对节日期间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特点,我县着重加强交通、住建、危化、燃气、烟花爆竹、防火、文化市场等领域监管,县主要领导带队深入重点企业开展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各项安全防范工作进行全面性、系统性部署安排,推动压力传导到一线、力量布防到一线、措施落实到一线,确保春节期间社会各项生产工作安全平稳。
织密治安防控体系 守护万家平安祥和
平安是永恒的主题,坚守是别样的团圆。县公安机关按照市、县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春节假期安保维稳主题主线,强化部署,全警投入,全力以赴,精准精细落实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惠民生各项措施,坚守岗位时刻不放松,时刻不松懈 用“警察蓝”守护“中国红”。春节期间,全县累计出动警力共6160人次、车辆1452辆次;全县刑事警情5宗、同比下降50%;破获刑事案件1宗1人,治安案件11宗27人。全县无发生重大敏感案事件、重大暴力恐怖案事件和个人极端暴力案事件,无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和治安灾害事故,确保了一系列重要敏感节点平稳度过、一系列重大活动安全顺利,全县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节日期间,县公安局启动武装巡逻防控勤务模式,落实社会面巡防管控“四个一”体系,做好应急处突准备工作,确保达到“1、3、5分钟”快速反应要求,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最大限度把警力压上路面,对县城22条重点路段和14个重点部位部署专门警力,采取步巡、车巡以及卡点查缉等方式相结合,加强重点人员排查管控、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并加大对街面可疑人员、可疑车辆和可疑物品的盘查力度,构筑多面化、全方位的治安防控体系,提升街面见警率、管事率和震慑力,实现“五个严防、三个确保”和“八个不发生”的工作目标。
同时,县公安局立足全县道路交通实际,充分认清每年春运期间往返交通流“潮汐”高峰特点,结合群众风俗习惯出行需求,积极研讨落实各易堵点的行动对策,实时管控南大门永安达路口、西大门赤岸桥、北大门碧桂园路口、天虹广场商圈、蓝天广场商圈、世纪广场商圈的道路运行动态,强化统筹联动、区域联合,制订“一堵点一方案”,科学调配警力,加强交通安全管理,严查严管酒驾醉驾、疲劳驾驶、客车超员、非法营运等突出的交通违法问题,强化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坚决防止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和长时间大规模交通拥堵,确保实现“三个不发生两个下降”的工作目标。
消除火灾隐患 营造良好节日环境
为了全面做好春节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县消防救援大队全力以赴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全面加强社会火灾防控工作,打牢消防救援队伍管理和执勤备战基础。春节期间,共检查单位36家,发现隐患20处,督促整改火灾隐患22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5份,罚款37000元,无亡人火灾及有影响警情。
县消防救援大队严格落实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环节严防严守超常措施,增强与各行业部门联动,深入辖区企业、居民自建房、“三合一”、商场市场、大型综合体等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从源头上堵塞消防安全漏洞,形成消防安全工作“人人有责,人人负责”的良好局面。大队还紧密结合春节期间火灾防控特点,走进烟花爆竹、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重点场所进行执勤,全力营造节日期间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节日期间,大队累计派出前置执勤组12个,执勤队员84人次,圆满完成天虹购物中心、莲花山鸡鸣寺、海丰西高速路段等重点场所前置执勤任务。
围绕消防宣传“五进”主线,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宣传员、网格员、志愿者等深入社区、农村、家庭、沿街商铺等开展消防宣传;主动协调辖区酒店宾馆、沿街商铺、重点单位等社会单位开展“全城亮屏”活动,利用户外视频、广告牌、LED屏、横幅等宣传媒介开展消防安全提示,同时通过微信工作群,向重点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快递企业等多类群体发送春节消防安全提示,营造浓厚的消防宣传氛围。春节期间,大队拍摄消防宣传短视频3条,开展宣传60余次,发布消防信息2000余条次,播放提示信息3000余条次。
“春节期间,我们全体指战员严格落实队伍一日生活制度,积极开展营区安全自查,组织执勤车辆器材装备大检查,确保车辆器材随时处于良好的战备状态,用我们的‘敬业福’换一方群众的‘平安福’。”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人说。
专项督查公共场所 保障群众健康权益
为保障春节期间公共场所卫生安全,防止各类冬春季传染病及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发生,确保市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健康的新春佳节。县卫生监督所组织卫生监督员对县大型商超、住宿场所、沐浴场所、影剧院等人流密集的重点公共场所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卫生监督员通过调阅卫生管理台账,查看卫生公示信息,检查布草间、消毒间、待用客房等重点部位,对相关场所进行“拉网式”现场检查和指导。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均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并要求经营单位根据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同时,督促各类场所经营者落实好卫生自查工作,强化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春节期间,县卫生监督所共出动卫生监督员146人次,对辖区内部分公共场所进行了监督检查,包括住宿场所49户、沐浴场所7户、商场4户、影剧院5户及生活饮用水和小区二次供水18户。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海丰县卫监所当场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15份,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3份。
加强市场价格监管 构建安全放心环境
作为职能部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同样坚持节日期间工作“不打烊”,服务“不断档”,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和市场秩序维护工作,给群众构建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价格平稳就是关乎民生的重要保障,稳定市场价格就是稳定民心,县市监局及时关注市场价格动态,开展对重点民生商品、涉疫物资等市场价格的监督检查工作,深入到全县药店、商超、农贸市场等经营场所开展联合巡查,严肃查处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价格欺诈、虚假宣传、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畅通消费投诉渠道,强化12315投诉举报工作,加强社会监督力度,及时依法处理投诉举报线索,对重大价格异动和突发性价格事件及时处置。
春节期间,县市监局出动执法人员653人次,检查各类经营场所874家次,发放宣传材料和《价格提醒告诫书》837份,查处价格违法案件4宗。
■ 融媒记者 曾国明 林彩红 吴长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