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融媒记者 郭佳诚) 6月9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宏伟率队到我县开展《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岳文、副县长李廉清陪同检查。
黄宏伟一行先后到莲花山温厝村和文天祥公园实地检查,详细了解我县履行城市绿化法定职责、规划建设城市绿化、保护管理绿地以及各项保障措施落实等情况。
自《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县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理念,以《条例》为准绳,强化绿化监管和行政执法力度,全方位构筑绿化建设成果的保护网络体系,为打造生态宜居城市夯实基础。
黄宏伟肯定我县贯彻实施《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所取得的成效。同时,要求海丰以发展城市绿化事业,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为目标,坚持“绿化为民、绿化惠民”原则,进一步完善绿化养护措施,提升城市绿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要树立园林绿化精品意识,统筹引领城市绿化建设合理布局,狠抓规划落实,规范绿化管理,打造承载文化内涵、传承历史脉络、突出地域特色的园林精品。要多渠道宣传《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引导市民参与城市绿化建设管理,形成爱绿护绿养绿合力,实现城市绿化共建共管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