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融媒记者 陈瑞政 郭佳诚) 按照十二届县委第一轮巡察工作部署,2022年3月下旬至5月底,县委派出6个巡察组对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县司法局党组等26个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自3月29日起,县委巡察组陆续进驻被巡察单位并召开动员会,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出席动员会并作讲话。
会上,县委巡察组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最新部署,通报了巡察任务、工作安排和工作要求,要求被巡察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通过自觉接受全面“政治体检”和“把脉会诊”,达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目的,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落地见效。
县委巡察组表示,巡察期间,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政治巡察定位,忠诚履行巡察监督职责,深刻把握“两个确立”政治要求,督促做到“两个维护,紧盯“三个聚焦”监督重点,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深入查找政治偏差,彰显巡察利剑和标本兼治作用,为海丰奋力当好汕尾建设沿海经济带靓丽明珠和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的排头兵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示,将严格按照县委巡察工作要求,自觉接受巡察监督,积极配合做好巡察工作。巡察期间,县委巡察组设专门联系电话、邮政信箱和联系信箱,受理干部群众来电来信来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