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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海丰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57次会议,审议海丰县监委自2018年1月成立以来的首次专项工作报告——关于开展反腐败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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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反腐追逃追赃“四坚持”交出“清零”考卷

2021年11月22日  浏览量:55

11月10日,海丰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57次会议,审议海丰县监委自2018年1月成立以来的首次专项工作报告——关于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显示:4年多来,累计追回外逃人员43人,追回赃款人民币1599.76万元,实现“清零”目标。

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健全完善追逃追赃工作机制

近年来,海丰县委全面织密织牢反腐败追逃追赃“天网”,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形成了县委全面领导、县纪委监委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

作为组织、实际执行单位的海丰县监委自2018年1月成立以来,在县委和市纪委监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腐败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县委反腐败工作部署,扎实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紧紧依靠人民群众,一体推进追逃防逃追赃。截至2021年10月底,累计追回外逃人员43人,追回赃款人民币1599.76万元,实现“清零”目标,有效遏制外逃蔓延势头。

坚持大起底强攻势,持续高位推进追逃追赃

2003年11月,中国农业银行海丰县支行鲘门营业所原主任谢某,窃取营业所现金人民币941450元、港币52440元后潜逃。2018年10月,谢某被成功抓获归案,这是海丰县监委开展追逃以来取得的重要战果。

为落实 “天网行动”的工作部署,海丰县监委与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等单位无缝对接、协调联动,强化信息贯通共享,开展外逃人员大起底再核实;加强信息研判,全面审查卷宗材料,认真梳理源头信息;借助现代科技手段,开展深层次分析研判,对外逃人员实施精准追缉。

“谢某逍遥法外长达15年之久,具有较强反侦查能力,深居简出,行事谨慎,追捕难度很大。”县追逃追赃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负责人表示。正是由于县追逃小组的缜密分析研判,借助现代科技手段,第一时间掌握重要信息,才得以将谢某抓获。

此外,坚持把上级挂牌督办的重点案件作为个案攻坚的主攻方向,不断发起强大的追捕攻势,持续释放追逃高压信号,强化震慑效果。2020年,上级挂牌督办的重点案件涉案人海丰县梅陇镇农村信用社梅尖分社原工作人员叶某某、朱某被成功抓获。在追逃高压态势的有力震慑下,该案件同案人员罗某某也主动投案。

坚持宽严相济,严格依法追逃追赃

实践证明,宽严相济是追逃工作的一大法宝。海丰县监委坚持依法依规、宽严相济的原则,有效击垮外逃人员的“心理关”。县监委切实加强与县法院、县检察院沟通协调,对有主动投案和认罪退赃意愿的外逃人员,研究提出相应法律适用意见,依法从宽处理;对“负隅顽抗”的,采取从重从严处理原则。

2018年4月,以窃取手段非法占有公款19.34万元后潜逃长达15年的原海丰县邮政局工作人员余某某,投案自首并主动交代犯罪事实,司法机关依法对其宽大处理。余某某依法从宽处理的案例,成功影响并促进我县外逃人员主动投案自首。2018年以来,我县累计投案自首的外逃人员23人。

坚持标本兼治,全面筑牢防逃堤坝

海丰县坚持“防止一个就是追回一个”的工作理念,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深化与公安机关、组织人事部门的密切配合,强化信息对接共享,推动完善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制度,补齐监督短板,健全防逃制度机制。严格核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防范和严查“裸官”行为,把防逃要求贯穿于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全过程,全面研判外逃风险,确保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全面织密织牢防逃铁网。

此外,县监委还持续强化警示教育,及时公开通报典型案列,加强追逃政策宣传解读,全方位营造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舆论氛围。

■ 钟鸣 海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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