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参加李洪志学习班的人很多,整个体育馆大厅都挤满了,给人一种法轮功受人疯狂追捧的错觉。学习班一共10堂课,由李洪志主讲。课堂上,李洪志主讲“法轮大法”法理,他的助手们则配合他一起教学员练功动作。他们很善于调控现场气氛,大肆吹捧自身法力让学员们顶礼膜拜,疯狂吹噓修练好处让学员们虔诚憧憬,有意抛出惊人语论颠覆学员们的正常思维。
去上课后,我才发现上课用到的书籍、练功音乐带和教功录像带、法轮功徽章等是需要另外购买的,而且价格不便宜。会计专业的我对商品流通环节的税收还是比较熟悉的,李洪志举办学习班收入是与主办方按比例分成的,这部分应该是有纳税的,因为有收入凭据,然而在课堂售卖书籍资料是绕开了主办方而得到的收入,是可以逃避税收的。这就意味着李洪志售卖法轮功非法出版物的收人是远高于其办班收入的。
更可怕的是,李洪志把学习班讲课的内容整理成多种形式的资料进行售卖。他在每堂课讲的所谓法轮大法法理就整理成我们现在知道的《转法轮》,他讲解的功法、功理、动作要领就整理成了后来非法出版的《大圆满法》,他在最后一堂课的答疑内容就整理成了后来非法出版的《转法轮法解》,还有把他这次办班整理成录像带、录音带非法售卖。这种后续创收效应大大增加了李洪志的非法收入。
这种低价倾销瞒过了我们这些练习者的眼睛,神不知鬼不觉地成就了李洪志的发财梦,但在当时的环境下由于盲目崇拜,我并没认识到这一点,甚至还认为是李洪志的正当劳动所得,为他狡辩,现在回想起来觉得自己当时真是愚味无知。
痴迷练功逐出门,执幻为真身心废
李洪志这10堂课主要讲述修练可以获得众多利益,以及如何获得这些修练利好的方法,非常迎合我贪求这些修练利好的欲念。10 堂课下来,我的整个世界观都发生了变化。学习班结束后,我平时有时间就在学校操场上习练法轮功,周末有时会骑自行车去广州市天河体育中心法轮功教功点参加集体练功,目的有二:一是宣传法轮功,吸引新人习练;二是练习者-起习练,交流练功心得体会,互相提高。
集体练功结束后,有时间的人三五一组围成-圈交流、探讨练功心得或学习李洪志的书,然后再讨论讨论。记得有一-次集体练完功后回学校的路上,刚到广州岗顶的中山附属医院的时候,一辆摩托车飞快地从医院门口向右拐出逆行,我正骑自行车按交通规则顺行经医院门口,结果摩托车来不及刹车就把我撞了,好家伙,我的自行车被撞坏没法骑了。当时我心里想:今天又消了一块大业,经过了一个大难。也没找肇事方理论、赔偿,就推着自己的自行车走了。现在回想还真的可笑,法轮功把人的思想真的扭转得很怪异,放纵了这些社会不文明现象。
1996年的一天,我在学校看到举办法轮功学习班的海报,是播放李洪志在广州举办第5期学习班的录像讲座。每讲听完后,就有人教动作。这次活动是华工、华农、华师、暨大部分参加法轮功的职工、学生联合组织到我校弘法。打那以后,民族学院就有了一个练功点,辅导员是学院的一位职工姚阿姨,大概40多岁,她是因身体疾病的缘故,想通过练功调节才加入法轮功组织的。
跟这些阿姨功友交流,在谈到生病是否要吃药时,杨阿姨、姚阿姨是坚决停药了。翟阿姨是一直边吃药边 练功的,姚阿姨还说翟阿姨悟性跟不上。我毕业离开学校后,听说杨阿姨病死了,当时听到这个消息,第一个想法就是:可惜,没有把自己当作真修者对待。但没有去细想,她那么坚定,坚定到死都不吃药,这不是放下生死了吗?连生死都放下的人,结果还是死掉了,我却没有去质疑法轮功本身是否有问题。
1997年我毕业后,就一直待在家里练功,没有出去找工作,认为工作师父会给安排的,不用操心。开始家人不反对我练功,后来发现我沉迷练功不工作,荒废前途,淡漠亲情,他们开始反感法轮功,劝我不要练,还把我的书籍烧毁。我与家人产生了非常大的矛盾,加上受法轮功放下亲情的影响,我对家人更加肆无忌惮。有一次因为父亲当着我的面杀鱼,而我认为这是杀生,要求父亲停止,与父亲大吵了一架,甚至差点动手,家人觉得我已经不可救药,将我赶出了家门。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