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保障。刚刚过去的2020年,海丰县司法局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揽,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积极牵头组织“完善法治保障平台”“打造一流法治环境”和创建“无证明城市”三个专班的工作,为加强我县基层基础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作出重要贡献。
围绕大局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主动作为
2020年,海丰县司法局以“三大行动”“基层基础建设”“营商环境优化年”等中心工作为抓手,击鼓催征,主动作为,立足自身优势,竭诚服务。组织开展创建“无证明城市”工作,学习借鉴浙江台州创建“无证明城市”经验做法,督促各有关单位全面梳理群众和企业办事的证明事项,并推动落地。通过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不断推动“减证便民”向“无证利民”转变,持续打造最优营商环境。截至目前,共清理取消证明材料1666个,其中直接取消的证明材料168个,替代取消的证明材料1498个。
着眼平安
普法宣传线上线下联动
2020年,海丰县司法局全面落实“七五”普法规划,扎实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举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推进《民法典》法治宣传全覆盖。利用微信、微博、广播电视专栏等多元化媒体和各类主题日、纪念日、活动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精准推进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全民公益普法”、“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宣传周”、“拔钉清障百日攻坚行动法律进村(社区)暨禁毒、扫黑除恶”等法治宣传活动,营造全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司法为民
法律服务质效同升
2020年,海丰县司法局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夯实县、镇两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明确办理流程,完善窗口机制,以示范带头推动从“有形”到“有效”覆盖;深入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围绕复工复产、优化营商环境等中心工作,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全力实施免费法律咨询便民工程。2020年,共受理指派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454件,其中刑事案件1403件(包括刑事辩护、法律帮助和认罪认罚案件),民事案件50件,行政案件1件,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360件,满意率达100%。
化解矛盾
人民调解触角前移
2020年,海丰县司法局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围绕隔离防控、消费纠纷、企业复工复产、商业租赁等领域依法开展涉疫情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积极助力乡镇、农村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提前消除矛盾纠纷隐患,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先后成立了县供电局电力纠纷关系调解委员会、县劳资纠纷调解委员会、海丰县餐饮行业协会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11个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委员会,不断拓展延伸人民调解渠道和触角,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20年共调解矛盾纠纷369件,调解成功366件,调解成功率99%,排查纠纷193宗,预防纠纷89宗。
2020年,该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三大行动”工作要求,强化党的引领,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部门职能作用,通过开展送法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等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以及开展法律援助和创建“无证明城市”等工作,全面提升普法教育、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和司法公证等公共法律服务水平,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着力打造一流法治环境,为优化我县营商环境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2020,在这极不平凡的一年里,海丰县司法局在艰巨考验中交出了一份合格答卷,先后荣获全国法律援助先进单位、全省先进公证处。
海丰县司法局局长刘诗章表示,2021年,我局将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市司法局的部署和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发挥司法行政部门职能作用,为我县实现当好”汕尾建设沿海经济带靓丽明珠排头兵”贡献智慧和力量!
■ 融媒记者 黄素敏 陈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