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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9年12月6日至2020年1月10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对海丰县实验中学党委开展了巡察。6月12日,县委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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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海丰县实验中学党委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0年12月14日  浏览量:227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9年12月6日至2020年1月10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对海丰县实验中学党委开展了巡察。6月12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向海丰县实验中学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海丰县实验中学党委专题研究对照巡察组反馈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排查梳理,深刻剖析原因,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将整改工作进行责任分解,形成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清单,针对反馈的四个方面10个问题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根据整改方案,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全面落实整改措施,限时完成整改。

(一)针对“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不落实不落地,教学管理亟待加强”的问题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最后一公里”没有打通

整改情况:①2020年6月16日,学校办公室发文《关于学习中国教育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要求全体党员干部、教职工认真学习贯彻习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刻领会“四有好老师”内涵,通过各党支部在广东党建云小程序上的学习,组织全体教职员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撰写心得体会,打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最后一公里”;②2020年7月16日,学校党委发文《关于建立学校每周例会首要内容都要进行政治理论学习制度的通知》,具体要求:每周一8:30-10:00管理团队例会;每周一10:15-11:15党委扩大会集中学习;每周一下午第一节课班主任例会留15分钟组织思想政治学习;各备课组每周一次集体备课留15分钟组织思想政治学习。

2、教风学风亟待加强

整改情况:

针对教风学风问题。我们的整改情况:(1)增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每周一次理论学习);(2)加强教学过程规范管理(课堂巡查、业务检查等);(3)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监控体系(学校、年级、科组、学生及家长评议);(4)营造教风学风建设的良好氛围(举办师德标兵、教学竞赛、读书演讲、实中好人、选岗竞聘等活动)。

针对高级教师不担当问题。我们的整改措施:(1)群众监督。29名高级教师和所有中级职称教师评聘专业、现任学科、工作量张榜公示;(2)学校落实。依照专业对口、工作量符合规定、发挥高级教师传帮带作用的原则,全部上讲台;(3)个人承诺。所有中高级教师评聘专业与现任学科不符的签订了41份协议,落实整改;(4)组织处理。对拒不服从学校教学安排者,按退出教学岗位机制处理。

针对教研、教师论文抄袭问题。(1)立足学校教学工作,不以论文数量为标准,以研究和解决教学实际问题、总结和提升教学经验、探索教学规律、不断提高教师教学水平为目标;(2)学校制定论文检查制度,规范教师的学术行为,对论文抄袭者严肃处理。(3)加强制度建设,以科研为先导,科研兴校,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促进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稳步上升,与实验中学应有定位相符。

(二)针对“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人事监督管理宽松软”的问题

整改情况:1、2020年7月17日,学校党委发文《关于建立加强党对学校工作全面领导制度的通知》,具体要求:每年的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都要加入党建总结和计划内容;按照上级党委要求,认真组织理论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开展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对教师违纪、计划生育、出入境管理监督;继续加强开展学校师德师风教育活动,严禁教师从事第二职业或有偿补课等;学校重大事项一定要通过学校党委领导班子讨论通过批准;积极培养优秀教师加入党组织。2、要求主题教育个人检视材料不合格的4位同志做书面检讨并重写上交;3、及时制止非党员同志参加党组织活动;4、加强对组织档案的管理,党员档一律交到教育局人事股档案室与人事档一起存放;5、向教育局申请执行连某某老师的处理决定,调离我校;6、黎某某老师违规生育第三胎的情况近期已重新报教育局党组批复。7、加强出入境证件管理,出境的教职工必须向学校办公室填表报备。

(三)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滥发津补贴问题禁而不止”的问题

整改情况:

1、2020年3月31日成立海丰县实验中学开展违规发放津贴补贴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2017年1月至2020年3月已做了清理。清理加班违规津贴补贴76920元,行政人员违规岗位津贴补贴62700元。2018年8月起,教职员工节假日加班补贴在教师绩效工资中支出。

2、2019年10月学校班子会议讨论安保、保洁是否外包的可行性报告,在筹备外包的过程中,与城东派出所沟通后,停止城东派出所向我校派驻辅警站岗的工作,2019年11月份起停止向城东派出所发放站岗辅警工资。

3、2018年8月学校修订《海丰县实验中学绩效工资方案》,并获教代会审议通过后,管理团队按《海丰县实验中学绩效工资方案》发放津补贴,没有违规领取班主任补贴。教师所有津贴补贴(除高中班主任每人500元外)一律在奖励性绩效工资中列支,以达到奖励性绩效工资“多劳多得,能者多得”的真正目的,发挥绩效工资杠杆再分配的作用。摒弃“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钱一分都不少”的吃大锅饭现象。

4、收回2014年、2015年违规发放的党员活动费2次共35800元。

(四)针对“‘靠校吃校、靠教吃教’等廉洁风险问题不断”的问题

整改情况:原城东二中是市一级学校。2012年3月城东二中更名为海丰县实验中学,没有做好等级学校的过渡工作,发现问题后,学校立即启动等级学校申报。2018年下半年,海丰县实验中学申报县一级学校评估并获通过,2019年春季起按等级学校收费标准收费。对2013年9月至2018年9月高中生学杂费、择校费、住宿费按市、县一级学校收费标准多收部分进行清退。对2018年9月入学,现为2021届的高三学生,超收部分每生150元,共611人,合计91650元,清退还学生本人。2020年8月19日我校已顺利通过市一级学校专家督导评估。

2018年起,全年预计总费用30万起的维修项目,我校按汕尾市财政局文件“关于《汕尾市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执行有关事项的通知”(汕财采购[2018]14号)执行;100万元以内的工程项目按汕尾市财政局文件“关于《汕尾市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执行有关事项的通知”(汕财采购[2018]14号)执行,按规定要求及流程自主采购;我校校园绿化长期由海丰县海城怡辉花木种植场承建,学校只是请海丰县海城怡辉花木种植场做需求书,采购过程按规定程序执行,并没有指定海丰县海城怡辉花木种植场做为服务商;我校经自查没有发现“虚增工程采购价”、“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重复列支设备维护技术服务费”、“涉嫌重复施工套取工程项目款”等问题。

自1994年城东二中创办以来,没有做好固定资产登记、折旧、核销。2019年10月16日,学校成立清产核资工作小组。随即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造册,并多次联系海丰县财政局国资委办理,现已报送有关部门核准,补办折旧、核销手续。2019年10月起,按有关规定做好学校固有资产的登记、折旧、核销。

通过两个余月的整改,除了“固定资产底数不清去向不明”和连某某、黎某某二位教师等批复2个问题未完成整改外,其他8个问题已整改落实到位,并建立完善新的机制制度12个。在本次整改中,学校党委坚决把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根本政治任务,把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实处,一手抓整改落实,一手抓工作推进,将整改过程变为对表对标的过程,并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不断强化管党治党意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旗帜鲜明地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切实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推动我校各项事业沿着正确方向不断前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660-6415096;邮政地址:海丰县城东镇金星新村海丰县实验中学;电子邮箱:hfszb6415096@126.com

中共海丰县实验中学党委

2020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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